??? 一、政策背景
???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管理經辦規程>的通知》(醫保辦函〔2021〕11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優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參保群眾醫保待遇。
??? 二、主要內容
??? (一)保障對象
???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生兒;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 (二)保障范圍
??? 1.新規后新生兒醫保怎么參保?
??? 答:新生兒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其監護人在出生之日起90天(含)內持出生醫學證明或戶籍證明到所在街道(鄉鎮)、村(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也可以就近到市、縣(區)醫保經辦服務大廳窗口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已上戶的新生兒還可以通過四川醫保APP、四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線上自助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出生當年居民醫保費。
??? 2.新生兒醫保參保后多久享受待遇?
??? 答:5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出生之日起90天(含)內登記參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待遇;超過90天登記參保的,有3個月待遇等待期。新生兒出生后90天之內參保涉及跨年度的,可自愿選擇參加出生當年與次年的居民醫保,并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 3.我市居民醫保中醫適宜技術診療項目支付如何規定?
??? 答: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因病就醫過程中,使用的符合政策范圍內的中醫非藥物療法、物理、康復等診療項目,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按規定報銷。
??? 三、實施時間
??? 《宜賓市醫療保障局宜賓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醫保新生兒參保和中醫診療項目報銷政策的通知》(宜醫保〔2024〕13號)自2024年5月1日起執行。